重點掌握!精神藥品的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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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藥品的管理:精神藥品系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xù)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分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有三唑侖、丁丙諾非、氯胺酮、γ-羥丁酸、司可巴比妥等;第二類精神藥品主要為安眠藥,如巴比妥、阿普唑侖、地西泮、艾司唑侖、甲丙氨酯、曲馬多等。
其管理要點有:
①第一類精神藥品只限指定的醫(yī)療機構中使用,第二類精神藥品可供各醫(yī)療機構使用。
②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處方為一次用量,其他劑型處方不得超過3日用量;控緩釋制劑處方不得超過7日用量。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每次不超過7日用量;對于某些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yī)師應當注明理由。為癌痛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開具的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處方不得超過3日用量,其他劑型處方不得超過7日用量。③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3年備查,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2年備查。
④醫(yī)療機構應建立精神藥品收支賬目,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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