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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16: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再障患者輸注紅細胞和血小板對于維持血細胞計數(shù)是必需的。
輸血以能改善患者貧血癥狀,緩解缺氧狀態(tài)為宜,無需將血紅蛋白水平糾正至正常值。一般在HbL時輸注,或伴有難以耐受的貧血癥狀。老年(>65歲)、代償反應能力受限(如伴有心肺疾患)、需氧量增加(如感染、發(fā)熱、疼痛等)、氧氣供應缺乏加重(如失血、肺炎等),這些情況下,可放寬輸注閾值,不必Hb1小時行靜脈試驗,觀察是否有嚴重全身反應或是過敏反應,發(fā)生者則ATG不能輸注。豬ATG常備有皮試用藥,但多呈陽性。
每天用ATG之前30分鐘先靜滴糖皮質激素和口服抗組胺藥物。每日糖皮質激素應用總量以潑尼松1mg/kg/d換算為甲潑尼松龍、地塞米松或氫化考的松,經另一靜脈通道與ATG同步輸注。急性副作用包括超敏反應、發(fā)熱、僵直、皮疹、高血壓或低血壓及液體潴留?;颊叽才詰獋錃夤芮虚_包、腎上腺素。
用藥期間盡量維持血小板計數(shù)在>20×10^9/L,輸ATG之前應該保證血小板足夠數(shù)量,不能在輸注ATG的同時輸注血小板。
血清病一般出現(xiàn)在ATG治療后的第7到14天。因此糖皮質激素足量用至15天,隨后減量,2周后減完。出現(xiàn)血清病者,癥狀包括關節(jié)痛、肌痛、皮疹、輕度蛋白尿和血小板減少,則靜脈應用激素沖擊治療,每日總量以潑尼松1mg/kg/d換算為氫化可的松或甲潑尼松龍給予,根據患者情況調整激素用量和療程。
CsA口服3-5mg/kg/d,可以與ATG聯(lián)合治療,一同開始,或在停用糖皮質激素后,即ATG后4周使用。CsA一般目標血藥濃度(谷濃度)是成人150-250μg/l、兒童100-150μg/l。CsA治療再障的具體血藥濃度并不明確,治療濃度窗比較大,需要個體化調整濃度,兼顧療效和藥物不良反應。兒童再障研究發(fā)現(xiàn)高濃度的CsA不能相應提高療效,反而增加了藥物毒性。CsA減量過快會增加復發(fā)風險,一般推薦療效達平臺期后持續(xù)服藥至少12個月,隨后緩慢減藥,每月減量不超過10%。服用CsA期間應定期檢測血壓、肝腎功能。
第一次ATG治療無效或是復發(fā)患者推薦第二次使用ATG治療。兩次間隔不能少于3個月,最好6個月,因為多數(shù)患者3-6個月左右才顯示療效。前次治療療效佳者,再次治療多數(shù)依然敏感,但療效不良者再次治療起效可能不大。第二個療程ATG,一般選擇另一來源的ATG,以減少過敏反應和血清病機會。
②IST在老年患者中的應用
ATG治療再障無年齡限制,但老年再障患者治療前要評估合并癥,排除低增生性MDS。老年再障患者使用ATG治療增加出血、感染和心血管事件的風險,需要評價循環(huán)衰竭、肝臟毒性、高血脂、不可逆行糖耐量受損和前列腺損害等方面的問題。CsA治療鑒于腎毒性和高血壓的風險,建議血藥濃度在100-150μg/L之間。加用雄激素對于老年患者會有一定幫助。對于不適宜IST治療的老年患者應給予最佳的支持治療。
③療效判斷
由于難以對比有效率,因此以前沒有公認的免疫抑制治療療效判定標準。新的療效評定標準近期被再障專家委員會所認可,療效評判應該是沒有使用造血因子的患者,至少間隔4周的兩次或更多次血細胞計數(shù)。
④ATG治療后的隨訪
接受ATG和CsA治療的患者應密切隨訪,定期查血常規(guī)以便發(fā)現(xiàn)復發(fā)或是演變?yōu)榭寺⌒约膊∪鏟NH、MDS和AML。ATG治療后3-4個月應該篩查PNH。如果血細胞計數(shù)和血涂片提示復發(fā)或其他異常則應進一步做骨髓遺傳學檢查。仔細檢查血片有助于發(fā)現(xiàn)MDS。建議所有的患者每年進行PNH篩查。再障患者應該定期隨訪,了解是否復發(fā)或是演變?yōu)榭寺⌒约膊∪鏜DS、白血病、PNH和實體腫瘤。兒童患者達到成人階段后轉入成人管理模式繼續(xù)隨訪。
(2)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
初診再障患者首選同胞異基因骨髓移植應符合下列條件:(1)重癥或極重癥再障患者;(2)年齡30歲患者的預處理
30-50歲間重型再障目前尚無最佳預處理方案。
年齡>40歲者應該接受減低強度的預處理:環(huán)磷酰胺1200mg/m2、氟達拉濱120mg/m2聯(lián)合ATG或是抗CD52單抗。30-40歲的患者可以考慮采用類似方案。
使用照射做預處理雖然能降低排斥反應,但對生存率沒有影響而且增加以后患實體瘤的風險及引起不孕不育,也會影響到兒童的正常生長和發(fā)育,因此,不推薦照射做預處理。
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預處理者骨髓移植后生育能力通常正?;蚪咏#槐卦谝浦睬氨4婢?。以福達拉濱做預處理者,目前尚缺乏對生育影響資料,建議移植前告知患者,是否保存精子或卵細胞。非照射預處理者,繼發(fā)腫瘤的風險很低。
再障患者骨髓移植后易發(fā)生遲發(fā)性植入失敗,此時嵌合狀態(tài)檢測受者細胞比例>10%或>15%持續(xù)增加超過3個月,可能與CsA停藥過早或藥物濃度不夠有關。推薦治療劑量的CsA需要持續(xù)服用9個月,然后在3個月內逐漸減量至停藥。CsA血藥濃度成人維持在250-350μg/L,兒童在150-250μg/L。CsA減量期間應該檢測嵌合情況,若PCR法嵌合度顯示受者細胞比例增加則移植物排斥風險增加,此時CsA不可減量。
③無關供者骨髓移植
滿足下列標準的患者可以考慮相合的無關供體骨髓移植:
a有完全相合(在DNA水平Ⅰ類抗原和Ⅱ類抗原)供者
b年齡50%)的再障患者仍可以ATG治療,但治療期間溶血和血清病的發(fā)生危險增加,在ATG治療的第一天開始應用潑尼松龍2mg/kg可降低其發(fā)生率。
僅對進展為重癥再障的PNH患者或是出現(xiàn)多發(fā)且危及患者生命靜脈血栓的PNH患者可以行HLA相合同胞供者骨髓移植。Eculizumab應用降低靜脈血栓形成可能使嚴重血栓患者免于行骨髓移植。
我國PNH患者的血栓形成幾率較西方低,伴有顯著PNH克?。?gt;50%)的患者何時開始抗凝尚不確定。
部分再障患者晚期可以進展為PNH,反之PNH患者晚期可以進展為再障,表現(xiàn)為AA-PNH綜合征或PNH-AA綜合征。這些患者治療以針對PNH為主,兼顧再障。
妊娠再障患者的處理
再障可以發(fā)生于妊娠過程中,可能是偶然合并,或與妊娠相關。,有些患者需要支持治療,部分患者妊娠結束后會自行緩解。
再障患者妊娠后,在孕期疾病可能進展,尤其是IST后緩解者復發(fā)風險會很大。異基因骨髓移植成功的患者,妊娠不增加復發(fā)風險。
近期一項對36名接受過IST的再障妊娠研究發(fā)現(xiàn),有近半孕婦發(fā)生了涉及孕母和/或胎兒的并發(fā)癥:5例早產、3例流產(其中1例為自然流產),但所有活產兒都發(fā)育正常;2例孕婦發(fā)生子癇、兩例孕婦產后死亡。19%再障復發(fā),14%在妊娠期間需要輸血。妊娠前血細胞計數(shù)正常并不能保證妊娠期間再障不復發(fā)。跟患者及其家人討論孕婦和胎兒潛在的一系列風險是很重要的。告知其相關風險后由患者最終決定是繼續(xù)妊娠還是終止妊娠。
由于預防措施較數(shù)十年前有了很大改善,許多再障患者可以安全度過妊娠期。有單中心研究報告顯示,14名患者僅通過支持治療,輸血維持血紅蛋白>80g/L、血小板>20×10^9/L,無1例孕婦死亡。對于妊娠再障患者主要是給予支持治療,如果可能應通過輸注血小板維持患者血小板計數(shù)在20×10^9/L以上。
雖然有1例報道在妊娠晚期重癥再障患者使用ATG治療后孕母產下正常健康嬰兒,但是妊娠期間使用ATG是危險的,故一般不推薦妊娠使用ATG。腎移植經驗表明,應用CsA是安全,妊娠患者可以考慮CsA治療。而且對一般人口的調查表明CsA不增加致畸型風險。如果患者需要輸血或是血細胞計數(shù)下降很快需要輸血支持,推薦開始口服CsA治療5mg/kg/d維持血藥濃度在150-250μg/l之間。CsA起效很慢,一般在6-12周。
最后,妊娠期間應該嚴密監(jiān)測患者自身情況和血象情況,但到后期應該更加頻繁,評估患者疾病嚴重程度,必需和產科及全科醫(yī)生保持密切聯(lián)系。由產科醫(yī)生決定結束妊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