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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寧夏事業(yè)單位E類醫(yī)療招聘公告

2019-04-07 17:21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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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全區(qū)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規(guī)定,現就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龋?

(三)專業(yè)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2019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70名,其中區(qū)直部門508名、地級市570名、縣(市、區(qū))以下1092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寧夏大學、寧夏醫(yī)科大學、寧夏師范學院3家高等院校實行自主公開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等信息由各院校在其官方網站自主發(fā)布。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能夠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7.寧夏定向培養(yǎng)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現役軍人;

9.新招(錄)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點擊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2019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報名系統(tǒng)。

(二)報名時間。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9:00至4月17日(星期三)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

(三)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應聘者注冊時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并核對無誤,并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上傳照片。應聘者網上注冊完成后,須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請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后請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上傳的照片須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攝的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3.填寫報名信息。應聘者請務必認真閱讀并接受《網上報名協議》和《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核單位應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應聘者應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最后一個報名日報名的應及時查詢)。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應聘者視為放棄;已通過資格初審但尚未辦理繳費手續(xù)的,可以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重置審核狀態(tài)為“未通過”后改報其他崗位。如果應聘者在報名最后一日提交報名信息,因不符合該職位報考的資格條件,資格初審單位做審核未通過處理的,在報名系統(tǒng)正式關閉后,應聘者將不得再申請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工作按隸屬關系由各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師范類應聘者,可以兼報“特崗教師”招聘,使用同一試卷。要求報考的崗位考試科目必須是同學段(級別)、同學科。2019年全區(qū)特崗教師招聘公告另行發(fā)布。

5.網上繳費。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者初審合格后,最遲應于2019年4月19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不繳報考費。申請免繳報考費的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須于4月17日18:00前辦結相關免繳手續(xù)(具體辦理要求參看附件2)。

6.結果確認。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者辦理了繳費手續(xù)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通過減免報考費申請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正式確認后,不得調整報考崗位。

7.筆試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為3:1.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簡稱“三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參加筆試。專業(yè)性較強、生源較少的崗位以及縣以下基層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市、縣(區(qū))的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報所在地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區(qū)直事業(yè)單位報區(qū)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取消招聘崗位有關事項,經由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報名網站(“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報考費由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退還本人。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與類別。事業(yè)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又劃分為中醫(yī)臨床、西醫(yī)臨床(含口腔、醫(y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yī)學技術(含醫(yī)學影像)、公共衛(wèi)生管理(含衛(wèi)生檢驗)六個小類。

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筆試科目均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分值為30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

1.報考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筆試時間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2.報考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時間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

2019年事業(yè)單位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統(tǒng)一進行(使用同一試卷、在同一時間筆試)。

3.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應聘者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報考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一般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

(四)筆試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數民族應聘者加5分;同一應聘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五)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可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六)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筆試成績將于6月下旬公布,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成績將于7月上旬公布,應聘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六、資格復審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前復審。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證明材料,對進入面試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公共網站或當地門戶網站上公示(網址見附件6),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四)資格復審后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填寫《2019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試

(一)區(qū)直招聘單位面試由其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組織實施本市及所轄縣(市、區(qū))招聘單位面試工作。面試方案須提前兩周報經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先行面試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同時兼報特崗教師的,不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

(二)面試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對報考人數較多、專業(yè)性強的免筆試崗位,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研究決定采取筆試等方式進行加試,進一步確定面試人員范圍。

(四)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需提前一周,通過在其公共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fā)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對采取專業(yè)能力測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實際操作等形式面試的須明確告知應聘者,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五)面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荚嚳偝煽兂霈F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六)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中發(fā)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記錄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報考相關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進入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情形,經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可取消招聘資格。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五)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的區(qū)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網站或當地門戶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取消招聘資格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區(qū)直主管部門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招聘手續(xù),各市、縣(區(qū))報所在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xù)。擬聘人員信息上傳至寧夏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平臺。

(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條件中有最低服務期限的,用人單位應在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十二、相關要求

(一)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報名網站公開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補充公告為準。

(二)為了幫助應聘者深入了解本次招聘的有關政策,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了《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2),內容包括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政策、注意事項等,請應聘者務必認真閱讀。

(三)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五)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是本公告發(fā)布的官方網站,請應聘者注意識別,因訪問其他網站(微博、微信等)影響報名和考試的,后果自負。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0951-12333(區(qū)內直接撥打12333),5099323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舉報電話:0951-5099016,5099118

附件:

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3.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學科)指導參考目錄

5.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

6.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各地各部門公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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