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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傷液體療法護理和補液原則是初級護師考試中經(jīng)常會用到的知識點,為了方便各位考生復習,醫(yī)學教育網(wǎng)專門整理如下:
治療低血容量性休克:液體療法——難點!
傷后第一個24小時,每1%燒傷面積(Ⅱ度、Ⅲ度)每千克體重應補充液體1.5ml(小兒為1.8ml,嬰兒為2ml);
其中晶體液量和膠體液量之比為2:1.
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小兒按年齡或體重計算)。
晶體——平衡液、林格液,并適當補充碳酸氫鈉;
膠體——同型血漿、全血或血漿代用品,但用量不宜超過1000ml,Ⅲ度燒傷應輸全血;
生理需水量——5%~10%葡萄糖液。
總量的一半,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應在傷后8小時內輸完;
另一半在其后的16小時輸完。
傷后第二個24小時補液量=第一個24小時的1/2+每日生理需水量。
燒傷補液原則:先快后慢,先鹽后糖;先晶后膠,見尿補鉀;適時補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