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立即下載
官方微信med66_weisheng
熱點信息推薦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護理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試:
?。ㄒ唬┽t(y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y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內。
?。ㄋ模﹤卧鞂W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ㄎ澹┦〖壭l(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天
主講:師資團 查分入口開通當天
主講:章浩 6月17月 19:00
官方公眾號微信掃一掃
官方視頻號微信掃一掃
官方抖音號抖音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