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微黃色粉末。本品為三烯類合成激素,具有抗孕激素和抗雌激素作用,并有雄激素樣活性。本品能抑制促性腺激素(FSH、LH)的釋放,引起卵巢分泌功能抑制,血中孕激素和雌激素水平下降;另外本品直接作用于子宮內膜和異位子宮內膜細胞受體,發(fā)揮抗孕激素和抗雌激素的作用,從而使子宮內膜和異位子宮內膜萎縮。
口服吸收快,于給藥后2.8小時和3.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漿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長期用藥體內無藥物蓄積現(xiàn)象。本品主要是通過羥基作用進行重要的肝內代謝,形成成對結合的代謝產(chǎn)物。
每次2.5mg,每周2次口服。月經(jīng)周期第一天為治療開始日,口服2.5mg,隔3天再服2.5mg。在整個療程中每周服藥的日子應保持不變。如果發(fā)生一次漏服,應立即補充2.5mg,再繼續(xù)按時用藥(例如:每周一、四服藥的患者發(fā)生周一漏服,可立即在周二或周三補服,周四仍按期服藥,其后仍按每周一、四繼續(xù)服藥);對于多次漏服者,應暫停用藥,待下次月經(jīng)周期第一天重新開始用藥。本品療程為6個月。
可在治療最初幾周或整個療程中出現(xiàn)陰道點滴出血。痤瘡、油性皮膚、體液潴留、體重增加、多毛、聲音改變以及其他雄性激素所致的癥狀。個別患者有一過性轉氨酶升高、頭痛、胃腸不適、性欲改變、潮熱、乳房縮小、激動、抑郁、痛性痙攣和食欲改變。
孕婦、哺乳期婦女、嚴重心、肝或腎功能不全患者,以及既往在使用雌激素或孕激素治療時有發(fā)生代謝或血管疾病患者禁用。治療前須排除懷孕的可能性。整個治療期間須采取嚴格的避孕措施(禁用口服避孕藥),一旦發(fā)現(xiàn)懷孕,應停止治療。本品可引起體液潴留,故對心、腎功能不全者應密切觀察。對伴高血脂的患者,應監(jiān)測ALAT、ASAT、膽固醇水平,對有糖尿病的患者應監(jiān)測血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