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與青霉素類抗生素或頭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霉素類、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頭霉素過敏者慎用。
2、腎功能減退或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
4、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fā)繼發(fā)性感染。
5、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xiàn)陽性;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測定時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遲其吸收。牛奶不影響本品吸收。
當孕婦或哺乳期婦女服用本藥后,雖沒有數(shù)據(jù)證明其危害,但由于藥物會進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婦女不應服用本品,孕婦慎用。
新生兒的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老年患者應在醫(yī)生指導下根據(jù)腎功能情況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期。
1、丙磺舒會延緩頭孢克洛在腎中的排泄。
2、在個別情況下,當患者服用頭孢克洛的同時,服用香豆素類的抗凝血藥,可能會出現(xiàn)凝血時間延長。
3、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卡氮芥、鏈佐星等抗腫瘤藥及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腎毒性藥物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
4、克拉維酸可增加本品對某些因產(chǎn)生β-內酰胺酶而對本品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本品為復方制劑。頭孢克洛為廣譜半合成頭孢菌素。對產(chǎn)青霉素酶金黃色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與頭孢羥氨芐相同,對不產(chǎn)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活性作用較頭孢羥氨芐強2~4倍。對革蘭陰性桿菌包括對大腸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較頭孢氨芐強,與頭孢羥氨芐相仿,對奇異變形桿菌、沙門菌屬和志賀菌屬的活性較頭孢羥氨芐強。2.9~8mg/L的頭孢克洛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桿菌,包括對氨芐西林耐藥的菌株??ㄋ土懿∧紊鷮Ρ酒泛苊舾?。吲哚陽性變形桿菌、沙雷菌屬、不動桿菌屬和銅綠假單胞菌均對本品耐藥。頭孢克洛的作用機制是抑制細菌細胞壁的合成。本品藥物組成鹽酸溴已新能使痰中的粘多糖纖維化和裂解,使痰液粘稠度降低,分泌增加,從而使痰液變稀,易于咳出,使呼吸道通暢。
據(jù)文獻報道,克洛已新膠囊口服后迅速從腸道吸收,分布于全身組織中。口服克洛已新膠囊2粒頭孢克洛的血藥峰濃度(Cmax)約為13.44mg/L,達峰時間(tmax)約為0.56小時,血漿消除半衰期(t1/2β)為0.57小時。本品在中耳膿液中可達到足夠濃度;在唾液和淚液中濃度高。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25%。給藥量的約15%在體內代謝。本品主要自腎排泄,8小時內給藥量的約77%以原形自尿中排出,尿藥濃度高;約0.05%自膽汁排泄,膽汁中藥物濃度較血藥濃度低。血液透析能清除部分本品。
【貯 藏】 密閉、遮光保存。
【包 裝】 鋁塑復合袋包裝;3袋/盒,6袋/盒。
【有 效 期】 暫定24個月。
【執(zhí)行標準】 YBH15322005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142
【生產(chǎn)企業(yè)】 企業(yè)名稱: 江蘇正大清江制藥有限公司
生產(chǎn)地址: 淮安市韓泰北路9號
郵政編碼: 2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