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shè)香為雄麝的肚臍和生殖器之間的腺囊的分泌物,干燥后呈顆粒狀或塊狀,有特殊的香氣,有苦味,可以制成香料,也可以入藥。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外用能鎮(zhèn)痛、消腫。簡稱“麝”。
麝香自1988年定為兩級保護動物后[3],國家又在2003年將麝科的所有種類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4]。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衛(wèi)生部藥政局和中國藥材公司聯合組織諸多機構經二十多年的協作攻關,對麝香中各類成分的化學組成及其相對含量進行了全面分析,基本搞清了這些成分在麝香中所占比例,并確定了這些成分具有的藥理作用,在此基礎上開發(fā)出了人工麝香,其臨床結果為:
二期臨床通過953例,10個病種,4個復方,4個單方制劑的對照試驗,結果證實了人工麝香具有開竅醒神,活血通經,消腫止痛功效,人工麝香配制的中成藥,與天然麝香配制的中成藥有相同的作用,說明人工麝香具有天然麝香相似的功能,主治和使用范圍。
二期臨床使用復方制劑或單味藥,特別是單獨使用人工麝香,包括蜜丸,水蜜丸,散劑等多種劑型,內服(包括口嚼服)或外用等給藥途徑,均未發(fā)現不良反應。說明兩者的安全性也是一致的。
三期臨床通過865例, 5個病種, 4種制劑的對照試驗,進一步證實了人工麝香的療效及安全性與天然麝香近似。
其研究結論為:人工麝香的主要藥理作用與天然麝香基本相同,物理性狀相似,臨床療效確切,可與天然麝香等同配方使用。
因此,1994年衛(wèi)生部衛(wèi)藥發(fā)(1994)第17號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人工麝香屬一類新藥,國家保密品種[6];與天然麝香等同配方使用。200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正式生產批準文號,由北京聯馨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人工麝香。目前,許多國寶級的傳統中成藥目前均以人工麝香為原料,例如六神丸、麝香保心丸等。
由此可見,人工麝香是一個中國獨有的法定可以替代天然麝香的一種藥品和藥品成分,是一個專用名稱,任何其它合成麝香(其介紹見下)都不應被冠以“人工麝香”的名稱。有些媒體報道將二者之間的差異混淆了,犯了知識上的錯誤。
在化妝品行業(yè),國家法規(guī)及《化妝品衛(wèi)生規(guī)范》并未禁止人工麝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由于人工麝香在使用中未發(fā)現不良反應,因此,它可作為添加劑加入到化妝品中,其成分表中標注為:人工麝香。對于標注含有人工麝香的化妝品,消費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其它合成麝香有時也稱“人造麝香”(不同于前述“人工麝香”),是指通過合成產生的具有類似麝香氣味的各種單一化學物質香料,即有些媒體報道所說的化學成分。其用途通常作為香精的定香劑來使用。這些合成麝香按合成的化學結構可分為:硝基麝香、多環(huán)麝香、大環(huán)麝香。其安全性與其化學結構相關。
在化妝品行業(yè),《化妝品衛(wèi)生規(guī)范》(2007版)明文規(guī)定:
1.禁止添加的合成麝香為:
① 1,1,3,3,5-五甲基-4,6-二硝基茚滿(傘花麝香) [1,1,3,3,5-Pentamethyl-4,6-dinitroindane (moskene)];
② 4-叔丁基-3-甲氧基-2,6-二硝基甲苯(葵子麝香) [4-tert-Butyl-3-methoxy-2,6-dinitrotoluene (musk ambrette)];
③ 5-叔丁基-1,2,3-三甲基-4,6-二硝基苯(西藏麝香) [5-tert-Butyl-1, 2, 3-trimethyl-4, 6 –dinitrobenzene (musk tibetene)]。
2.限量使用的合成麝香為:酮麝香(Musk ketone)(2007版《化妝品衛(wèi)生規(guī)范》錯將酮麝香翻譯為麝香酮Muscone),二甲苯麝香Musk xylene,
3.未禁、限用的合成麝香為:麝香酮Muscone。
有些媒體報道用“人造麝香”來指代上述合成麝香本無可厚非,但是將這種合成麝香與人工麝香(即上述國家法定的、與其它合成麝香有本質區(qū)別的藥用成分)混淆起來,卻是莫大的錯誤。
參考文獻
就是把林麝雄獸麻醉了或者綁住,人工往麝囊里添加飛蟲,然后在把林麝雄獸放走,等過幾個月在把它抓住,取出固化了的麝香,這就是麝香的制作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