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zhí)行病人、化驗單及標本收集器皿的核對制度,保證無差錯。
2、對檢驗申請單要認真審核。包括檢驗項目、診斷以及標本采集時間及采集者的簽名等,24h尿液收集要有真實時間記錄及總量記錄。
3、收集符合要求的標本:簽收人員應逐一檢查標本的質量,避免血少或嚴重污染等,對不合格、但可以接受的樣本,簽收人員要記錄標本的缺陷,對于諸如空管等不可接納的樣本,簽收人員應拒絕接受,同時注明拒收原因,并通知臨床重新采集標本。
4、建立標本保管制度:隨著標本放置時間的延長,有些成分的變化較大,對不能及時檢驗的標本,經正確處理后放冰箱(或冰凍)保存;對發(fā)出報告的常規(guī)標本一般保留1-2天,以備復查。
5、血清或(血漿)標本的處理方法檢驗科收到臨床標本后,應盡快低速離心分離血清或血漿進行測定。45℃水浴10分鐘,再3000r/min離心5分鐘,即可使LDH、K等顯著升高。對血液標本外觀觀察是判斷標本質量的最直觀的方法,外觀異常有溶血、黃疸、脂血等情形,是引起測定誤差最常見的因素。
6、標本保存因分析不能立即進行或分析后需要重新檢測,樣本需要保存。如果是后一種目的,標本可根據下列原則保存而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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