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免費資料
免費領取
網校內部資料包
考試輔導
四步觸診法的目的、方法及意義:
一、目的:
檢查子宮的大小、胎產式、胎先露、胎方位及先露部是否銜接。
二、方法:
(1)檢查者站在孕婦右側,面對孕婦,以雙手除拇指外的其余四指指腹和掌部進行操作。將兩手置于子宮底部,輕輕向下按壓,并將兩手對推。
意義:
觸及圓、硬、形態(tài)規(guī)則、有明顯浮球感者為胎頭;觸及較圓、但質軟、形態(tài)欠規(guī)則、浮球感不明顯者為胎臀。
(2)面向孕婦頭部,兩手掌面緊貼子宮底兩側,逐漸向下移動至宮體和子宮下段,一手固定,另手檢查,相互交替,輕輕深按。
意義:
觸及較硬較寬較平坦飽滿部分為胎背;較軟、形態(tài)欠規(guī)則、高低不平部分為胎腹和胎兒肢體,有時感到胎兒肢體在活動。
(3)面向患者頭部,右手拇指與其余四指分開,置于恥骨聯(lián)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并左右推動。
意義:
進一步確定是否銜接,若胎先露部仍可以左右移動,表示尚未銜接;若不能被推動,則表示胎先露部已銜接。
(4)面向孕婦足部。與第一步手法相同,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左右手分別置于胎先露部兩次側,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
意義:
進一步核對胎先露部判斷是否正確。先露部若為胎頭,檢查者一手能順利進入骨盆入口,另手則被胎頭突出部阻擋,該隆起部稱胎頭隆突。如雙手均能進入骨盆腔,說明胎先露尚未入盆;如雙手均不能進入,胎先露部不能被推動,則胎頭已經進入骨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