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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6日 19:00-21:00
詳情11月07日 19:00-22:00
詳情一、診斷學原理
對于人體疾病的診斷過程是一個認識過程,認識的目的在于進一步指導實踐。而望、聞、問、切四診,是認證識病的主要方法。
人體疾病的病理變化,大都蘊藏于內,僅望其外部的神色,聽其聲音,嗅其氣味,切其脈候,問其所苦,而沒有直接察病變的所在,為什么能判斷出其病的本質呢?其原理就在于“從外知內”(《靈樞·論疾診尺》),亦即“司外揣內”(《靈樞·外揣》)。
“視其外應,測知其內”,“有諸內者,必形諸外”,這是前人認識客觀事物的重要方法。我國先秦的科學家很早就發(fā)現,許多事物的表里之間都存在著相應的確定性聯系。聯系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都與周圍事物發(fā)生一定聯系,如果不能直接認識某一事物,可以通過研究與之有關的其它事物,間接地把握或推知這一事物。同樣,機體外部的表征與體內的生理功能必然有著相應關系。通過體外的表征,一定可以把握人體內部的變化規(guī)律。臟腑受邪發(fā)生病理變化必然會表現在外。疾病的發(fā)生和發(fā)展,是一定的、相應的外在病形,即表現于外的癥狀、體征、舌象和脈象。因此,可以運用望、聞、問、切等手段,把這些表現于外的癥狀、體征、舌象、脈象等有關資料收集起來,然后分析其臟腑病機及病邪的性質,以判斷疾病的本質和征候類型,從而做出診斷。
二、診斷學原則
對于疾病診斷的過程,是一個認識的過程,對疾病有所認識,才能對疾病進行防治。要正確的認識疾病,必須遵循三大原則。
1。審察內外,整體察病
整體觀念是中醫(yī)學的一個基本特點。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在臟腑與外在體表、四肢、五官是統一的;而整個機體與外界環(huán)境也是統一的,人體一理發(fā)生病變,局部可以影響全身,全身病變也可反映于某一局部;外部有病可以內傳入里,內臟有病也可以反映于外;精神刺激可以影響臟腑功能活動,臟腑有病也可以造成精神活動的異常。同時,疾病的發(fā)展也與氣候及外在環(huán)境密切相關。因此,在診察疾病時,首先要把患者的局病看成是患者整體的病變,既要審察其外,又要審察其內,還要把患者與自然環(huán)境結合起來加以審察,才能做出正確的診斷。所以說,審察內外、整體察病是中醫(yī)診斷學的一個基本原則。
2。辨證求因,審因論治
辯證求因,就是在審察內外、整體察病的基礎上,根據患者一系列的具體表現,加以分析綜合,求得疾病的本質和癥結所在,從而審因論治。所謂辨證求因的“因”,除了六淫、七情、飲食勞倦等通常的致病原因外,醫(y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還包括疾病過程中產生的某些癥結,即問題的關鍵,作為辯證論治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根據病人臨床表現出的具體證候,從而確定病因是什么?
病位在何處?其病程發(fā)展及病變機理如何?
如病人自訴發(fā)熱,我們還不能得出辨證結果,只有進一步詢問有無惡寒頭痛,是否疾病初起,檢查是否脈浮、舌苔薄白等,才可以初步確定是外感表證發(fā)熱還是內傷里證發(fā)熱。若是外感表證發(fā)熱,還要進一步辯證到底是外感風熱,還是外感風寒。假如有舌紅、口渴、脈浮數、發(fā)熱重、惡寒輕,就可知其發(fā)熱為外感風熱證,從而為治療指出方向。由此可知,仔細地辨證,就可對疾病有確切認識,診斷就更為正確,在治療上就能達到審因論治的較高境界。
3。四診合參,從病辨證
診斷疾病要審察內外,整體察病。那么就要對患者做全面詳細的檢查和了解,必須四診合參,即四診并用或四診并重。四診并用,并不等于面面俱到。由于接觸患者的時間有限,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有目的、系統地重點收集臨床資料,才不致浪費時間。四診并重,是因為四診是從不同角度來檢查病情和收集臨床資料的,各有其獨特的意義,不能相互取代。只強調某一診法而忽視其它診法都是不能全面了解病情,故《醫(yī)門法律》說:“望聞問切,醫(yī)之不可缺一”。此外,疾病是復雜多變的,征候的表現有真象,也有假象,脈癥不一,故有“舍脈從癥”和“舍癥從脈”的診法理論。如果四診不全,就得不到全面詳細的病情資料,辨證就欠準確,甚至發(fā)生錯誤。
從病辨證,是通過四診合參,在確診疾病的基礎上進行辨證,包括病名診斷和證候辨別兩個方面。例如感冒是一病名診斷,它又有風寒、風熱、暑濕等證候的不同,只有辨清病名和征候,才能進行恰當的治療。這里,要弄清?。ú∶⒆C(證候)、癥(癥狀)三者的概念與關系。病是對病癥的表現特點與病情變化規(guī)律的概括。而證,即證候,則是對病變發(fā)展某一階段病人所表現出一系列癥狀進行分析、歸納、綜合,所得出的有關病因、病性、病位等各方面情況的綜合概括。一個病可以有幾種不同的征候;而一個證候亦可見于多種病。
癥,即癥狀,是病人在疾病過程中出現的背離正常生理范圍的異?,F象。征候由一系列有密切聯系的癥狀組成。因而可以更好地反映病變的本質。祖國醫(yī)學強調辨證論治,但這不等于不要辨病,應該把辨病和辨證結合起來。才可作出更確切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