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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牙周-牙髓聯(lián)合病變的原則:
積極處理牙周和牙髓的病灶,徹底消除感染源,盡量保留患牙,是治療牙周-牙髓聯(lián)合病變的原則。
對于由牙髓病引起的牙周病變,盡早治療牙髓??;病程短者,牙周病可望治愈;病程長、反復發(fā)作者,應拔髓、根管治療,并常規(guī)行牙周治療,消除感染,促使牙周組織愈合。對于逆行性牙髓炎,如果牙周袋能消除或變淺,病情能得到控制,可做髓病、牙周病系列治療;若多根牙只有一個牙根有深牙周袋引起的牙髓炎,患牙不太松動,可在根管治療和牙周炎控制后,截除患根,保留患牙;若牙周病變已十分嚴重,不易控制或患牙過于松動,可拔除患牙。對于牙周袋已很深,而牙髓仍有活力的,應做牙周治療以消除感染,必要時做牙周翻瓣手術和調牙合,以待牙周病變愈合;若牙合病程長、牙周袋深、根分叉區(qū)受累的患牙,及經(jīng)過牙周治療效果不佳的患牙,應仔細反復地用多種方法的牙齒,應同時做髓病治療,這樣更有利于牙周病變的恢復。對于根尖周病變和牙髓病變相通的患牙,應做牙髓治療和牙周基礎治療,觀察半年后牙槽骨仍未修復或牙周病變?nèi)晕纯刂频?,進一步做牙周翻瓣手術等牙周治療。
治療的主次是以病源為主的。若不能確定是牙周病引起還是牙髓病引起,則對死髓牙先做牙髓治療,配合牙周基礎治療;對活髓牙則先做系統(tǒng)的牙周基礎治療和調牙合,若療效不佳仍有牙痛者,再進行牙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