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研究原則是心理治療主治醫(yī)師考試中可能用到的知識點,醫(yī)學教育網(wǎng)為廣大考生整理如下:
(一)價值中立原則
研究者要采取實事求是的科學態(tài)度,對客觀事實不能歪曲和臆測。要客觀地描述關于問題的全面資料和對這些資料進行分析后所得出的結論,而無論這些資料和結論是否與研究主體、他人或者社會的價值觀念相沖突、相對立。
在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中,研究者總是在一定理論指導下并從一定的假設出發(fā)的,且其個人好惡以及自身的價值取向均可能對研究產生影響。因此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要秉承價值中立的立場,盡量減少主觀因素的負面影響,使研究客觀公正。
價值中立原則在心理咨詢過程中也很重要,因為帶著先定的立場和“有色眼鏡”,不僅不利于咨詢師準確分析求助者的問題所在,也不利于咨詢者把握自身的心理狀態(tài)。當然,完全的中立是很難做到的,咨詢師的過去經(jīng)驗多少會影響咨詢過程。對一些反社會的價值觀和一些引起心理障礙的價值理念,咨詢師應該進行積極的干預和引導。
(二)系統(tǒng)性原則
社會行為與社會心理現(xiàn)象存在于一個系統(tǒng)之中,其產生與變化均有原因。系統(tǒng)性原則要求不僅要把所研究的對象納入系統(tǒng)進行考察,而且要用系統(tǒng)的方法來研究。系統(tǒng)論中的許多原則,如動態(tài)原則、整體原則、有序原則以及反饋原則等為社會心理學研究提供了理論視角與分析手段。
(三)倫理原則
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往往要采用一些手段控制情境或被試者。因而要特別注意欺瞞、恫嚇等不良身心刺激所產生的后果,盡力避免對被試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鑒于在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容易出現(xiàn)一些倫理學問題,研究者應遵循的主要倫理守則是:
1.在制定研究計劃時,研究者應評估其道德可接受性。
2.研究前,研究者應向被試者說明研究計劃的主要部分,并征得被試者同意。在特殊情況下的欺瞞須經(jīng)嚴格程序核準,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并在事后向被試者說明,求得理解。
3.在具體研究中,研究者必須采取保護被試者的措施。
4.被試者有退出研究的自由。
5.對被試者提供的資料應加以保密,如公開發(fā)表,須經(jīng)被試者同意。
6.不得和被試者建立研究工作以外的其他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