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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考試考生須知
第一條考生應當于考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入考場,攜帶證件須與報名時填寫證件一致,其他證件均屬無效。身份證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過期無效。
第二條考生進入考場時,除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必要的文具(2B鉛筆、橡皮、鉛筆刀、鋼筆或簽字筆)外,其他物品應當存放在監(jiān)考員指定的物品存放處,違者按違紀處理。
第三條考生對號入座后,應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桌面左側,以備檢查。
第四條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當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考點、考試學校、考場號、準考證號,填涂準考證號等規(guī)定信息。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第五條試卷下發(fā)后,考生應當按照監(jiān)考員要求檢查試卷有無缺頁和印刷問題,如有上述問題,應當向監(jiān)考員申請更換,考試開始后,不得申請更換試卷。
第六條統(tǒng)一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第七條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第八條考生應嚴格按要求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機讀信息點;答題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規(guī)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題卡無效。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題卡損壞的不予更換備用答題卡。
第九條考生應當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自覺接受監(jiān)考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遇到問題應當舉手向監(jiān)考員示意。
第十條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不得隨意離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jiān)考員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員陪同。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十一條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荚嚱Y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和答題卡分別翻放在課桌上,待監(jiān)考員回收核驗后方可離場。離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第十二條考生在考場內不準交頭接耳、傳遞物品、擾亂考場秩序;不準夾帶考試相關資料、抄襲他人答案或為他人抄襲提供方便;不準交換、故意損壞試卷和答題卡;不準攜帶使用電子設備;不得參與有組織作弊;不準替考。
第十三條考生不得將試題內容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第十四條考生在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執(zhí)業(yè)獸醫(y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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