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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事物陰陽屬性的標準

2011-02-11 13:37 醫(yī)學教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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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中醫(yī)學以水火作為陰陽的征象,水為陰,火為附,反映了陰陽的基本特性。如水性寒而就下,火性熱而炎上。其運動狀態(tài),水比火相對的靜,火較水相對的動,寒熱、上下、動靜,如此推演下去,即可以用來說明事物的陰陽屬性。劃分事物或現(xiàn)象陰陽屬性的標準是:

  凡屬于運動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功能的……屬于陽的范疇;靜止的、內(nèi)在的、下降的、寒涼的、晦暗的、物質(zhì)的……屬于陰的范疇。由此可見,陰陽的基本特性,是劃分事物和現(xiàn)象陰陽屬性的依據(jù)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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